关于申报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
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各类基金项目集中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广泛发动,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指导、把关作用,做好本次申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 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2007年度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2007年项目指南》)。重大研究计划及其他不在集中受理期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指南引导申请。对国际合作与交流等随时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型,请尽量避开集中受理期提交申请。
2.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者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已回国工作并已正式向公安部门提交恢复中国国籍申请的外籍华人学者,可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时需提供公安部门正式受理其恢复国籍申请的证明。
3.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2007年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可从网上查询。
4. 关于申请者的资格、限项要求等申报事项请查阅《基金百问》(www.nsfc.gov.cn)。
基金项目申请须使用2007年新版申请书,请1月1日后登录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申请书,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 请申请者根据基金经费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的经费预算工作,认真、仔细、逐条逐项填写。
6. 请各系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严格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并检查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名情况(严禁代签),如有外单位协作者需加盖外单位公章;杰出青年基金和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请按要求拟好并审核学术委员会和学校意见,由科技处负责盖章。
7. 请申请者将申请书以及电子文档交至本单位汇总。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及其它未做特殊说明的专项等,须提交两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及电子申请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须提交一式七份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包括附件材料)及电子申请书。
8. 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3月15日。因涉及到申报查重问题,过期恕不受理。联系电话:3802271,联系部门:科研处。
2007.1. 10